20201年民法典(20201年民法典規定)
2021年民法典新規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
1.70年產權住宅,屆滿自動續期
民法典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有抵押的房產,無需解押就可過戶
賣過房子的都知道,有抵押的房子,過戶前必須結清,保證房本是無抵押狀態。民法典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這就意味著,房子如果有抵押,只要雙方協商好,無需解押可以直接過戶。
3.通過中介看房,不能繞過中介成交
民法典規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4.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
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5.近親屬購買權優于租房人購買權
民法典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6.房東突然賣房,租戶可要賠償
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若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7.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
居住權,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項公民權利:房屋所有人可以在不改變物權的情況下,設立房屋居住權(一定期限的使用權)。同時民法典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轉租房屋新設6個月異議時間
民法典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9.物業管理
民法典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此外,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10.遺產繼承
10.1胎兒有繼承權,遺產分割保留份額
民法典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0.2不盡孝著不分或者少分遺產
民法典規定,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日期是什么時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案件,根據《時間效力規定》應當適用民法典的,同時適用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但是該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需要引用已廢止的司法解釋條文作為裁判依據時,先列明《時間效力規定》相關條文,后列明該廢止的司法解釋條文。需要同時引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及行政法規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確定引用條文順序。
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是什么?
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有:
1、新增三大抗疫規定
監護人“失聯” 民政部門兜底負責;增加緊急情況下使用公用維修資金特別程序;完善國家訂貨合同制度。
2、設置離婚冷靜期
近些年來,我國離婚率比較高。有些人結婚很盲動,上午要結婚,下午就去離婚,結婚過于沖動,離婚也過于沖動。那么,有一個冷靜期的規定,讓雙方有冷靜下來考慮的機會,重新審視一下離婚是否為真實意愿。
3、性騷擾要承擔賠償責任
性騷擾是規定在人格權編的。以性騷擾被告到法院的話,會涉及侵害人格尊嚴問題。性騷擾是個頑疾,在各個社會都有,有些還特別嚴重。民法典(草案)中對其規定強調兩點,一是利用從屬關系,二是違背被騷擾一方的意愿。
4、網店等虛擬財產可以繼承
民法典(草案)的一大特點是,具有濃厚的信息時代氣息。它規定了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網絡虛擬財產和數據。在侵權責任編,對網絡上的侵權責任也作出規定。
5、見義勇為免責
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6、小區共有場所收入歸業主
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7、禁止高利放貸
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8、保護個人信息
規定: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是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三是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四是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9、增加遺囑形式
規定: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10、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規定: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擴展資料: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起,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百度百科——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時間是什么時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稱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在法律體系中具有基礎性作用,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章1260條,分別為總則、財產權利、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補充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同時廢止。
擴展資料:
2019年6月25日,委員長栗戰書主持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婚姻家庭法草案和民法典繼承草案。
立法事務委員會12月20日修訂和改進的民法典,草案中,包括民法的一般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于2017年生效,重新安排的編號規定形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這是提交給常務委員會在12月的會議上審議。
沈春藥,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提供報告民法典草案的修訂和編制民法典草案的第15屆常務委員會1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周一上午。
據沈春堯介紹,民法典草案由總則、財產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補充條款等7部分組成,共1260條。
12月24日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就民法典草案舉行小組會議。12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投票決定將民法典草案提交2020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祚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發表講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5月28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實行時間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時間:2021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擴展資料
2019年6月25日,栗戰書委員長主持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會議審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和民法典繼承編草案。12月20日,法工委對民法典各分編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并將2017年已經出臺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編入草案,重新編排條文序號,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提請12月常委會會議審議。
12月23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作關于《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修改情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編纂情況的匯報。據沈春耀介紹,民法典(草案)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
12月24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舉行分組會議,審議民法典草案。12月2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提請審議民法典草案的議案,決定將民法典草案提請2020年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實施,你知道哪些熱門民法典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里程碑。民法典的誕生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意味著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更加健全的法律保障;同時,也意味著我們有了更加銳利的法律武器來解決和處理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有七部1260條,按總則、財產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的順序排列。設立離婚冷靜期,30天內可以撤銷。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后三十日內,不愿離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孩子們在給游戲充值時可以要求退款。八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批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他(她)可以獨立地實施他(她)獲得純粹利益或者他(她)的年齡、智力適當的民事法律行為。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高空拋物線傷害時有發生,保護頭上安全。禁止向建筑物投擲物品。物品從建筑物上摔落,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除能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應當賠償損失。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權在賠償后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房屋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前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不履行安全義務的侵權責任。
職場性騷擾,敢于說不,有法律支持。以言語、圖像、身體行為等形式違背他人意愿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要求行為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和其他單位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受理投訴,查處利用職權和隸屬關系進行性騷擾,防止和制止性騷擾。對高鐵霸主說不是有道理的。旅客應當按照有效車票記載的時間、頻率和座位號乘車。旅客無票乘車、超員乘車、超員乘車或者持不符合降價條件的優惠車票乘車的,應當支付車費,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增加車費;旅客不支付車費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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