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手房交易稅費(2021年二手房交易稅費詳解)
2021年二手房過戶交易稅新政策?
1、正常過戶:營業稅 (稅率:5.55%,賣方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賣方繳納)。 印花稅 (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 契稅 (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和1%,買方繳納)。其它稅費。 對于想買賣二手房的朋友來說,不得不了解清楚的就是 二手房交易 稅費。二手房交易主要分四種情況:正常過戶、贈與過戶、 繼承 房產交易過戶和析產。. 各種交易形式所需繳納的稅費是不同的。
2、 贈與過戶
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不論房產什么情況都需要征收全額契稅。
個人以離婚財產分割、贈與特定親屬、贈與撫養人或贍養人方式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免征營業稅規定的,在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時,無需提供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贈與合同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北京、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明確如下:
一、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下同)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一)離婚財產分割;
(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筑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
四、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屬于條例第一條所稱在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征收營業稅。上述勞務的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根據上述原則,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征收營業稅。
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暫免征收營業稅:
(一)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二)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或監制的財政票據;
(三)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凡不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且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政府性基金應照章征收營業稅。
上述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國家行政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為支持某項事業發展,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資金。包括各種基金、資金、附加和專項收費。
上述行政事業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有關規定,依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務的過程中,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盈利原則向特定服務對象收取的費用。
六、屬于本通知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個人,在辦理免稅手續時,應根據情況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證明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人民法院判決書(原件)、由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原件);
(四)證明贈與人和受贈人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的人民法院判決書(原件)、由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原件)、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國稅發[2006]144號文件所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營業稅免稅手續。
2021年二手房增值稅計算公式
二手房的稅費計算如下:1.5%的契稅;0.05%的印花稅;3元/平的交易費;1.36元/平的測繪費;200元權屬登記費取證費;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營業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個人所得稅。 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二手房增值稅怎么算?2、一般情況:增值稅的稅率為5.6%,決定“增值稅”多少有兩個關鍵條件:“是否滿兩年”,以及“是否為普通住宅”。(1)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增值稅;(2)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5.6%征收增值稅;(3)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手房交易稅2021新政策
新規的計算方法為房地產總體稅按應稅房價的百分之七十計算繳納。要計算應稅的住房稅,即應稅房地產稅等于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積乘以新建住房單價乘以百分之七十乘以稅率。本市的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該居民家庭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是否有住房。其常住戶口在該居民家庭擁有的住房內的,免稅住房面積可按人均60平方米計算。部分特殊房屋暫免征收房地產稅,包括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的征收、拆遷而購買或者取得的房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第五條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前款規定的免征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第八條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屬于本法第六條規定的免征、減征契稅情形的,應當繳納已經免征、減征的稅款。
第九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第十條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
第十一條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第十二條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三條稅務機關應當與相關部門建立契稅涉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加強契稅征收管理。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知悉的納稅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條契稅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條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成都二手房交易稅費新政策2021
1、2021年,成都二手房的交易手續費:住宅按建筑面積收取每平方米6元,買賣雙方各一半;非住宅按成交價或指導價x0.7%,買賣雙方各一半。
2、登記費,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套550元,共有人房屋權利證書工本費每套10元,另外還有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的收費標準需要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3、契稅,首套房全面積90平方米以下,成交價x1%,首套房且面積在90~144平方米之間,成交價x1.5%,其他部分,成交價x3%;營業稅,房產證未滿兩年的,且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總房價的5.6%收取,房產證滿兩年且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按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6%收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昆明二手房交易稅費是多少?
二手房稅費:契稅3%、營業稅5.6%、公證費0.3%、評估費0.5%、個稅(按各地政策,昆明現在是1%)、土地轉讓費(8元/㎡)或土地收益金(0.5%)(按土地性質,出讓的土地交轉讓費,劃撥的土地交收益金)、工本費100元、貼花稅5元、查檔費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注: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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