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民法典離婚(2020新民法典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法2020年新規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在總則中增加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擴展資料:
2020年12月4日,針對社會關注的“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于保護受家暴當事人”問題,民政部回應:“冷靜期”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議離婚,對于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并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后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離婚冷靜期

2020年離婚有什么新的規定
男女雙方 自愿離婚 的,準予 離婚 。雙方必須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 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2020離婚新政策是什么
離婚冷靜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擴展資料:
事實上,中國的一些地方,面對離婚率逐年升高的問題,也采取了冷靜期和專家調解的方法。例如,2004年,上海市婚姻登記機關對前來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婦,先發放離婚告知書,讓他們給彼此一個“冷靜期”。 同時,上海市普陀區、閘北區、松江區等地民政局,率先在婚姻登記處旁設立“離婚勸和工作室”,聘請“婚姻家庭咨詢師”為想要離婚的夫妻提供咨詢幫助。
2020民法典離婚新規定
2020民法典離婚新規定是:增加了一個冷靜期等規定,也就是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了離婚登記的,會有一個三十天的冷靜期,在這三十天之內,隨時可以撤銷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020年離婚新政策
男女雙方 自愿離婚 的,準予 離婚 。雙方必須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 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禁止結婚 。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結婚登記 。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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