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賭博罪量刑標準2022(參與聚眾賭博罪量刑標準2022)
2022聚眾賭博一般被抓罰多少
一、新刑法賭博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賭博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犯罪構成如下: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這種人俗稱“賭頭”,賭頭本人不一定直接參加賭博。所謂開設賭場,是指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營利的行為。
開設賭場營利包括兩種方式:其一是開設賭場者不直接參加賭博,以收取場地、用具使用費或抽頭獲利;其二是開設賭場直接參加賭博,如設置游戲機、吃角子老虎等賭博機器或者雇用人員與顧客賭博。只有“開設賭場”的人,即賭場老板或合伙開辦經營賭場者才應構成犯罪,普通雇員不屬于開設賭場的人。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這種人俗稱“賭棍”,只要具備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即符合賭博罪的客觀要件。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以營利為目的。即行為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一貫參加賭博,是為了獲取錢財,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以營利為目的并不是說行為人一定要贏得錢財,只要是為了獲取錢財,即使實際上未能贏得錢財甚至輸了錢,也不影響行為人具備賭博罪的主觀要件。
賭博是一種古老的社會現象,其危害性早以為人們所知曉。在中國的歷史上,歷朝歷代也都認識到了賭博行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都采取了相應的禁止措施。但是,新的時代環境下,賭博罪的發展也呈現出新的特點。但是賭博行為,也要達到了規定的標準之后,那么才能認定構成賭博罪。

聚眾賭博罪量刑標準2022
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一般情況下,賭博罪最高可以判十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為了營利而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不僅會被法院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還會被處罰金。開賭場的,會被法院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會被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與賭博罪量刑標準2022
2022個人參與賭博量刑標準如下: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構成賭博罪必須符合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的條件,關于“開設賭場”的行為,根據相關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應構成“開設賭場罪”,不構成賭博罪。
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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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賭博罪量刑標準2022
一、最新賭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1、一般處罰: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2、從重處罰: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1)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2)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3)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
二、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中的規定,可以知道,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另外,還要注意一點,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梢?,這樣的情況下,其實也是會被認定為賭博罪。
特別關注:
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換言之,一般生活中的賭博娛樂行為,不能認定構成賭博罪,自然這樣的情況下也就不能對參與賭博之人進行處罰。
就賭博行為來看,實際并非一律都要認定為犯罪,一般賭博數額不大,并且僅僅是把賭博當做一種娛樂行為的,這樣的情況下就不能按照賭博罪來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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