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承擔(債務承擔需要債權人同意)
什么是債務承擔
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xié)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xiàn)象。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猓瑐鶛嗳宋醋鞅硎镜模暈椴煌狻?/p>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猓瑐鶛嗳宋醋鞅硎镜模暈椴煌狻?/p>
第五百五十三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債務承擔有哪幾種分類
債務承擔分為兩種:第一,免責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經債權人同意,將其債務部分或全部移轉給第三人負擔;第二,并存的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不脫離債的關系,第三人加入債的關系,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轉移】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猓瑐鶛嗳宋醋鞅硎镜模暈椴煌狻?/p>
第五百五十二條 【并存的債務承擔】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民法典什么是債務承擔
債務承擔是指債務人承擔債務的法律事實,法律中有關于并存?zhèn)鶆粘袚囊?guī)定,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沒有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范圍內承擔連帶債務。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
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一百零四條
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民法典債務承擔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債務承擔成立的條件如下:
1、必須要有有效的債務存在;
2、所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
3、要有以債務承擔為內容的協(xié)議;
4、債務承擔協(xié)議須經債權人同意。這是債務承擔協(xié)議發(fā)生效力的最主要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債務承擔規(guī)則】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qū)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債務承擔的法律效力
債務承擔又稱合同義務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的內容,債務人將其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債務承擔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債務有關的從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猓瑐鶛嗳宋醋鞅硎镜模暈椴煌狻?/p>
第五百五十二條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第五百五十三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條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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