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標準(國家賠償標準2021)
國家賠償標準
2020年國家賠償標準為每日346.75元。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上年度,是指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時的上一年度;作出賠償決定、復議決定時國家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的,以已經公布的最近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準。具體的標準參考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金額。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需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根據規定,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十四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定時國家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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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標準最新是346.75元一天。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第三十五條
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國家賠償標準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46.75元。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8日下發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46.75元。
國家統計局2020年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額為90501元;日平均工資為346.75元。
國家賠償法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弊罡呷嗣穹ㄔ阂螅?/p>
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時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擴展資料:
國家賠償法的修改對精神損害賠償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知道,在民事賠償中,中國已經建立了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在不久前通過的《侵權責任法》對精神損害賠償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在國家賠償過程中,受害人也同樣受到這種精神損害。這次修改規定,對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況,致人精神損害的,賠償義務機關應該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對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國家賠償法明確了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的舉證責任,在原來的法律中是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的。在賠償案件中,有的時候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不明確舉證責任的話,法院最后難以認定。
尤其是規定了受害人在被關押期間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規定賠償義務機關要對損害和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應當舉證,規定了這樣一個加重賠償義務機關舉證責任的規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國家賠償
? ? ? ? ? ? ??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20年國家賠償標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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