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律師(緩刑律師資格取消)
律師判緩刑還能繼續做律師嗎
被判緩刑是不可以當律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3、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4、依照國家司法規定,被處以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四十九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四)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的;(五)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的;(六)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的;(七)煽動、教唆當事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的;(八)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的;(九)泄露國家秘密的。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一般能爭取緩刑嗎
律師能爭取緩刑,但是當事人必須要符合緩刑的條件。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相應的條件,則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爭取緩刑的條件具體有以下這些: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
3、如果其是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的,應當宣告緩刑。
二、判緩刑需要村里開以下證明:
1、農村戶口需要找到村委會的村支書,讓村支書開具證明,主要內容為身份證明、居住地、村支書簽字,再蓋上村里的公章即可;
2、城市戶口找到小區居委會的居委會主任,讓居委會主任開具證明,主要內容為身份證明、居住地、居委會主任簽字,再蓋上居委會的公章即可。
總之,律師可以爭取緩刑,一般爭取緩刑通常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并且判緩刑也需要村里開相應的證明,農村戶口需要找到村委會的村支書開證明,城市戶口則需要找到小區居委會的居委會主開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緩刑的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律師一般能爭取緩刑嗎?
緩刑可以說是一種最輕的刑罰了,所以很多律師都會爭取這種機會。那么是如何爭取緩刑呢?首先要清楚適用緩刑的條件有哪些,他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是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緩刑必須是確有悔改表現,不會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而對于累犯是不能適用緩刑的。符合了以上條件,是可以適用緩刑。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應當適用緩刑: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懷孕的婦女,已滿75周歲的老年人。這是根據了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精神的。
《刑法》第七十二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
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第七十六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爭取緩刑一定要請律師嗎
爭取緩刑是不一定要請律師的。人民法院在判處刑罰時,發現犯罪分子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在判決時會同時宣告緩刑,跟犯罪分子是否有請律師沒有關系;不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即使犯罪分子有請律師,人民法院也不會宣告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緩刑的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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