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錄音遺囑如何辦理公證(民法典規定的錄音錄像遺囑需要符合哪幾個條件)
民法典中遺囑怎樣去公證處公證
遺囑去公證處公證,首先應該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并填寫公證申請表,還應該提交身份證、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等材料,一般十五天內公證處會出具相關的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錄像遺囑怎么才有效?
1、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遺囑內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5、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6、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錄音遺囑符合以上條件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遺囑見證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在法律上是會發生效力,因此遺囑見證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此外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雖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不一定有從事遺囑見證活動的能力。)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這些人是遺囑的受益人,由他們做見證可能會受利益的驅動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證明,因此不宜作為見證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利害關系人包括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或者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這些人不能作見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錄音能做遺產公證嗎
錄音可以作為遺產公證,錄音遺囑是法律所允許的立遺囑的方式,遺囑人在成立錄音遺囑時應當具有2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且在遺囑中記錄名字與時間,然后將該遺囑經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偃邨l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偃艞l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遺囑公證如何辦理?
遺囑公證辦理手續是: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并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等;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審查完畢進行公證辦理。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在辦理遺囑公證過程中,還應注意的其他一些問題:
1、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后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3、遺囑人未提供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公證人員可以根據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為起草遺囑,公證人員代擬的遺囑,應當交遺囑人核對,并由其簽名;
4、公證遺囑采用打印形式,遺囑人根據遺囑原稿核對后,應當在打印的公證遺囑上簽名,遺囑人不會簽名或者簽名有困難的,可以蓋章,遺囑人即不能簽字又無印章的,應當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證遺囑生效前,遺囑公證卷被列為密卷,不得對外借閱,公證人員也不得對外透露遺囑內容;
6、如果遺囑申請人要撤銷或者變更遺囑,必須經過再公證,數份遺囑中有公證遺囑的,公證遺囑為有效遺囑,其他遺囑形式不能撤銷公證遺囑。
錄音遺囑怎么辦理
錄音遺囑的辦理,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錄音制作完畢,應當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 指定遺囑執行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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