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結婚前彩禮問題的規定是什么(結婚關于彩禮問題)
什么是彩禮,我國法律對彩禮有什么規定
彩禮,一般指的是男女雙方結婚之前一結婚為目的男方所贈與女方的聘金、禮金。我國法律對彩禮主要有以下規定:
1、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2、如果具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返還彩禮的情形時,在雙方未結婚之前或者離婚之后應當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我國關于彩禮的規定內容是什么
我國關于 彩禮 的規定內容是什么 在中國的很多地方都有 結婚 時男方給女方彩禮的風俗傳統,這種贈送彩禮是一種婚姻附屬條件的贈送,也是受到我國法律的解釋調整的。我國的法律規定如下: 第一、結婚時男方給的彩禮在結婚之后應該屬于哪一方或者屬于誰?就平時贈送的情況,彩禮一般是由男方贈送給女方,也就是說在結婚后,彩禮按理應該屬于女方所有。但是要注意,彩禮屬于女方的 婚前財產 ,也就是這部分財產并不是在兩人結婚后共同取得的。我國法律規定,某一個人的婚前財產或者在贈送過程中只屬于一個人的財產屬于個人的財產,不屬于 共同財產 。 第二、涉及到 彩禮返還 的情況。出現以下的情況要歸還彩禮:兩個人并沒有結婚,也就是沒有辦理結婚的登記手續;或者是辦理了 結婚登記 手續但是并沒有實際共同生活;如果因為彩禮導致贈送彩禮的一方家庭生活困難。對于后兩種情況,當事人可以在 離婚訴訟 中要求對方將彩禮返還。實際生活中,針對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的也有規定,比如兩人雖然沒有辦理 結婚手續 但是有實際共同生活且時間在兩年以上,或者是沒結婚但是已經有孩子,亦或者是這部分彩禮錢已經用在兩個人的生活中。 第三、想要通過 訴訟 要求返還彩禮需要有哪些的 證據 呢?首先兩個當事人必須處在結婚或者將要結婚的狀態,這一點可以通過一些事實證據來說明,比如婚紗照,酒店的訂婚儀式,雙方的聊天記錄等;其次是要有支付彩禮的證據,可以是轉賬的明細,也可以是一些實際的物品;最后要有證據能夠證明給彩禮是當地的傳統。

民法典婚姻法彩禮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已經廢止失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彩禮規定是,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關于彩禮作何規定
民法典關于彩禮的規定是:不禁止按照一般習俗給付的彩禮,但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要求返還彩禮,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適用前述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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