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題(民法典題庫300題)
2021國考筆試行測常識判斷亮點解讀:民法典等新法入題?
一、新法成為法律考察重點網頁鏈接
法律知識中,《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2020年頒布的新法成為考察重點。其中不僅側重考察新法的亮點,還偏重新法頒布的意義等內容,考題難度不大。這體現出國家公務員考試對于2020年新法的關注。例如:
【題目】根據2020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下列說法錯誤的是:(試題來源于考生回憶或網絡,由中公教育搜集整理。)
A.政務處分的對象不僅包括公務員,也包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B.政務處分不同于黨紀處分
C.政務處分決定由監察機關依法作出,也可以由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作出
D.對公職人員的同一違法行為,監察機關和公職入員任免機關、單位不得重復給予政務處分和處分
【中公教育答案】C。解析:A項說法正確:《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2條第1款規定:“本法適用于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政務處分的活動。”第2條第3款規定:“本法所稱公職人員,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人員。”《監察法》第15條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1)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因此,政務處分的對象包括不僅包括公務員,也包括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B項說法正確:政務處分不同于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與黨紀處分的區別主要有:(1)黨紀處分的對象是黨員,政務處分的對象是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2)黨紀處分對應的是違紀行為,政務處分對應的是違法行為;(3)黨紀處分的依據,主要是黨章、黨紀處分條例、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政務處分的依據主要是政務處分法、監察法、公務員法、法官法、檢察官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C項說法錯誤:《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2條第2款規定:“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適用于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處分。處分的程序、申訴等適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可知,政務處分只能由監察機關作出,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給予違法的公職人員懲戒稱做處分而非政務處分。
D項說法正確:監察機關作出的懲戒稱為政務處分,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作出的懲戒稱為處分。監察機關和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政務處分和處分,但是對公職人員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重復給予政務處分和處分,就是“一過不能兩罰”。
故本題答案為C。
民法典回答的基本問題有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它主要回答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包括有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如何理解新時代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屬于人民的法典?形勢與政策題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高空拋物、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等等?!睹穹ǖ洹范家灰唤o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堅持問題導向。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自然是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了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的體現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解現實生活中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回應社會關切。
為了加強民事立法相關活動和加強《民法典》執法司法活動,我們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檢驗、探索,還需要不斷配套、補充、細化,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同時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尺標,我們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多方面推動《民法典》實施方案。

民法典作文可以取什么題目?
學習的心得體會。千呼萬喚,新中國歷史上首個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終于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高票表決通過。民法,是調整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幾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稱為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人民權利的寶典,每個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個企業的設立和運營,都離不開它。這次《民法典》的出臺,可以說亮點多多,從第一編的總則編,到第七遍的侵權責任編,都有不少和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新變化。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加強宣傳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調整規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這是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實施好民法典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 除能 夠證明自 己不是侵權人的外, 由 () 給予補償。
A.物業管理公司 B.居委會 C.公安局 D.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民法典- 練習題-民法典知識培訓試題五- [最佳選擇題]2020-10-1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規定,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 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 的, 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 由( ) 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 ( ) 。
A.可能加害; 賠償 B.可能加害; 補償
民法典- 練習題-民法典知識培訓試題一- [最佳選擇題]2020-10-17
民法典規定,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 造成他人損害的, 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 應當依法及時 調查, 查清責任人。
民法典- 練習題-民法典知識培訓試題三- [填空題]2020-10-17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 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 練習題-2020年民法典考試測試題八- [判斷題]2020-10-17
民法典規定,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 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 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 ) 應當依法及時調查, 查清責任人。
A.有關機關 B.公安機關 C.司法機關 D.民政機關
民法典- 練習題-2020年民法典考試測試題六- [最佳選擇題]2020-10-17
(一) 關注社會熱點。 材料一 高樓時代, 居住條件升級了, 可一些“樓主” 盡管住進了高 樓, 素養卻沒有同步提高。 電梯抽煙、 便溺, 電瓶車、 自行車、 易燃 生活物品長期占用樓道, 滅火器械從天而降, 雞蛋、 蘋果砸傷腦門。 材料二 同一個人, 在綠皮火車里會“吞云吐霧” , 但上了高鐵就能 全程忍住煙癮; 以前喝醉了也敢開車, 醉駕入刑后,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已蔚然成風。 可見, 遏制不文明行為除了持之以恒的道 德教化, 關鍵是要讓法律長出“牙齒” , 讓制度成為“高壓線” 。 材料三 一次次傷人事件引發了全民對高空拋物墜物這一“懸在城市 上空的痛” 的關注。 民有所呼, 法有所應。 2019 年 8 月 , 民法典侵 權責任編草案三審稿增加“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 從建筑物中拋 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 由侵權人依法承 擔侵權責任。 ” 2019 年 10 月 ,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依法妥善審理 高空拋物、 墜物案件的意見, 明確規定“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 根據 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 處, 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 材料一反映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怎樣的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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