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修改處(民法法典修改內容)
民法典對民法通則的修改
民法典對民法通則的修改有:(一)增加綠色原則
《民法典》第九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將綠色原則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
(二)在特定情形下賦予胎兒民事權利能力
根據《民法典》第十六條規定,在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情形下,賦予胎兒民事權利能力,同時明確了胎兒在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賦予胎兒民事權利能力將擴大繼承人的范圍,為在胎兒未出生時對其贈與的行為效力判斷提供了可適用的規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立法目的】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 【調整范圍】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 【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關于合同重要修改的內容是怎么樣的?
2021年1月1日起《 民法典 》正式施行,《 合同法 》同時廢止,那么民法典關于合同的重要修改內容是怎么樣的?關于合同的內容修改包括了幾個方面,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修改,同謀虛偽意思表示修改,第三人欺詐和脅迫的情形修改等。 民法典關于合同的重要修改內容如何? 1、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68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2、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所謂通謀虛偽表示,是指行為人與相對人合意形成的虛假的意思表示。《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68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本條規范的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存在兩個行為,即表示行為和隱藏行為,或者陰合同和陽合同。表示行為或者陽合同并非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而無效;隱藏行為即陰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行為生效條件的,發生法律效力。但是有一個例外:《建設 工程施工合同 司法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對于例外規定,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雙方通謀的法律行為與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可能發生競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第三人欺詐和脅迫 對表意人的相對人之外的第三人實施欺詐與脅迫的情形,《民法典》 第一百四 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可撤銷的法律行為 為了維護民事主體的私人自治,《民法典》將“可變更 可撤銷合同 ”修改為“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即當發生欺詐、 脅迫等情勢致損害表意人的意思自由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能變更合同,僅能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撤銷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關于合同 的重要修改內容是怎么樣的?合同是《民法典》中的一部分,《民法典》是一部規范我們日常生活很多內容的一部法律,內容涉及到的范圍非常多,體系非常的龐大,是一部復雜又重要的法律文獻。
民法典對公司法的修改
新修訂的《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七條規定:公司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七十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公司股東、董事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修訂前可向法院申請清算的主體為:股東、債權人。修訂后可向法院申請清算的主體為:股東、債權人、董事、其他利害關系人。
民法典重點修改及新條文解讀
旨在對民法典制定過程中相對于之前的法律規定有實質修改的條文以及創新性條文進行專業實用的闡釋,從立法者、司法者的角度對重點條文的立法背景、立法意義、如何理解與適用等問題進行深度和有針對性的解讀,以幫助讀者快速、精準把握民法典修改的核心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民法典修改內容
法律分析:民法典的頒布,為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提供了基本遵循,該書旨在對此次民法典編纂過程中相對于之前的法律規定有實質修改的條文或者新規定的條文進行簡明實用的闡釋,從立法者、司法者的角度對重點條文的立法背景、立法意義、如何理解與適用等問題進行深度和有針對性的解讀,以幫助讀者快速、精準把握民法典修改的核心問題。該書由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江必新組織編寫,內容權威、解讀精辟,以條文為單元,選取了此次民法典編纂過程中有重大修改和具創新性的規定進行重點解讀,完全承襲舊法或者僅出于立法嚴謹和統一考慮的文字修改不納入解讀范圍。該書共分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六編,共計323個條文,體例清晰、應用突出,以期為民法典出臺后在實踐中的具體適用提供指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2020民法典有哪些改動?
民法典的改動太大了。
如今,我國社會經濟形態發生巨大變化,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也發生了改變。互聯網經濟的發展,使得法律制度必須與時俱進,實現經濟發展與法律體系之間的契合。
民法典合同編是合同領域的基本法,合同是民事、商事活動領域中基本的法律行為形式。而民法典的合同編草案的編纂,充分考慮到了當前經濟生活的新變化,民法典合同編將為這些新需求、新方式、新生活提供明確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草案共1260條,其中合同編有525條,占比近一半。此次民法典編纂的合同編中,有很多內容都和老百姓密切相關,比如禁止高利貸、明確電子合同訂立規則等等。下面分享一下民法典合同編中出現的新規定。
詳情可見: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中出現的新規定,與你的生活息息相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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