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立法歷程,歐洲民法典是誰頒布的?
歐洲民法典是誰頒布的?
《拿破侖法典》是人類歷史上資產階級國家的第一部民法典,原則鮮明,編排合理,邏輯嚴謹,語言簡潔,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個里程碑。這部誕生于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為保衛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果實而制定的。而且這部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原則也為后來許多歐洲國家借鑒和效仿。隨著拿破侖在歐洲的軍事擴張,《拿破侖法典》也被應用到法軍所到之處。由于該法典的系統性、完整性和規范性,因而對后來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立法產生了巨大影響,起到了立法規范的作用,從而具有了廣泛的世界意義,其內在的價值和思想即使在今天也仍然光彩奪目。
法典的影響該法典在不少資產階級國家里有頗大的影響。首先,在1804年原屬法國因而自該法典施行之日起即屬于它的效力范圍的一些國家中適用,比利時和盧森堡現在仍然把它作為自己的法典。該法典在法國的某些前殖民地中也仍在施行。例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現行的民法典,部分以該法典為基礎,部分以《巴黎習慣法》為基礎。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自1825年起采用了該法典,不過作了若干修改和補充。其次,有些國家以該法典為藍本制定本國的民法典。例如,1838年的《丹麥民法典》是依據該法典制定的,1940年的《希臘民法典》也是以該法典為范本的 。最后,還有很多國家的民法典在編纂時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該法典的影響,如1896年的《德國民法典》、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1867年的《葡萄牙民法典》、1889年的《西班牙民法典》、1855年的《智利民法典》、1869年的《阿根廷民法典》、1916年的《巴西民法典》等。
民法典修改幾次?
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法典的編纂一直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從20世紀50年代至今先后啟動過五次民法典編纂的工作。
第一次編纂
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
第二次編纂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議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試擬稿)。
第三次編纂 1979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組織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雖然草案并未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但后來制定的《民法通則》都是以該草案為基礎。
第四次編纂
2002年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
第五次編纂
2014年10月23日,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了“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的目標。
2016年6月, 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標志著民法典編纂工作正式進入立法程序。此前,我國已修改婚姻法,出臺了繼承法、民法通則、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為民法典編纂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2017年3月, 作為中國民法典開篇之作的民法總則,獲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民法典編纂完成了關鍵的“第一步”。
2018年8月, 各分編草案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其中包括6編,即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共1034條。民法典編纂邁出“第二步”。
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2019年10月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會議對各分編草案進行了拆分審議。
2019年12月23日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現場,一本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擺放在與會人員面前,“完整版”中國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議案,決定將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 ,民法典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網民提出的114574條意見。
2020年5月 ,民法典草案將提請即將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民法典編纂進入最后階段。
中國民法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筑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中國民法典怎么立?
民法典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統籌考慮,在加強頂層設計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進,確保立法質量。
編纂工作擬按照“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后,將于2017年3月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爭取通過;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于2018年上半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階段審議后,爭取于2020年3月將民法典各分編一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常識法律篇。中國民法典受哪國影響?
現代中國民法典編纂始于對以德國民法典為典范的潘德克頓法學體系的繼受。《德國民法典》的立法過程前后長達27年,在此之前,以薩維尼為代表的歷史學派曾反對制定民法典,他們認為德國接受民法典的時機尚未成熟。
薩維尼在與自然法學派的論戰中取得勝利,《德國民法典》的出臺因此拖延了將近一個世紀。
中國民法創建時間?
新中國成立后,我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頒布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隨即全國人大開展以憲法為基礎、研究制定幾部治國理政關鍵性大法的工作,民法與刑法相關起草工作也于當年啟動。到1956年12月,民法典完成草案,計525條,包括總則、所有權、債、繼承四編,主要參考1922年的蘇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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