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時間分別是多久(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時間是多少)
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強制隔離戒毒為兩年。社區戒毒為三年。
【1】網頁鏈接
根據《戒毒條例》
【2】第十六條(社區戒毒的適用對象、期限)
吸毒成癮人員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
社區戒毒期限為三年。
【3】第三十七條(決定機關和期限)對吸毒成癮人員實施強制隔離戒毒,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自進入強制隔離戒毒所之日起計算。
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 A、1年,1年 B、1年,2年 C、2年,3年
答案選C,強制隔離戒毒的時間是2年,社區戒毒的時間是3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于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于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愿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吸毒成癮的,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癮的,可以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
對依照前款規定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成癮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社區戒毒,由負責社區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幫助、教育和監督,督促落實社區戒毒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時間期限是多久
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2年,最長或延長一年。
法律依據:《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后,經診斷評估,對于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于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準。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時間分別是多久?( )
【1】強制隔離戒毒,從進入戒毒所之日起計算為兩年。
社區戒毒,從開始戒毒之日起,戒毒時間定為3年。
【2】根據《戒毒條例》第十六條
(社區戒毒的適用對象、期限)
吸毒成癮人員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
社區戒毒期限為三年。
【3】第三十七條(決定機關和期限)對吸毒成癮人員實施強制隔離戒毒,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自進入強制隔離戒毒所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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