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損害賠償法(侵權損害賠償法律依據)
侵權行為損失賠償法律規定有哪些?
侵權行為損失賠償包括財產損失和人身侵權損失,具體如下: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侵權損害賠償規則
一、侵權損害賠償規則是什么
1、侵權損害賠償規則如下:
(1)全部賠償原則。侵權行為人對因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的大小,應以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為依據,予以全部賠償;
(2)限定賠償原則。主要適用于一些特殊侵權損害,國家損害賠償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3)懲罰性賠償原則。主要適用于侵犯知識產權和產品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4)衡平原則。在確定侵權損害賠償范圍時,應考慮諸如當事人的經濟狀態等因素,使賠償責任的確定更公正、公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
侵權人違反法律規定故意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嚴重后果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二、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構成是什么
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構成如下:
1、行為人從事了侵權行為;
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
3、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
侵權損害賠償指什么怎么去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的范圍
侵權損害賠償,是指行為人因侵權而造成的他人財產、人身和精神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以給付金錢或實物為內容的民事責任方式。侵權損害賠償范圍包括: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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